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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 38924.1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砂尘试验

文章出处 : 相关标准 文章编辑 : 环仪仪器 阅读量 : 发表时间 : 2024-12-28

GB/T 38924.1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砂尘试验》是中国国家标准的一部分,涉及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在砂尘环境下进行环境试验的方法。


一、范围: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 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砂尘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砂尘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以适中速度运动的风或气流所携带的砂尘环境的耐受能力。


二、试验项目:
沙尘试验。


三、试验设备:
沙尘试验箱。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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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24.10-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砂尘试验》标准(图1)


五、试验程序(部分):


试验步骤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4.5规定将受试设备安装在试验箱(室)内,并使受试设备的受试方向朝向吹尘气流方向;


b)第1阶段试验﹐将试验箱内温度调整到25℃,相对湿度≤30%,风速保持在2.4 m/s~8.9 m/s范围内,尘浓度控制在3.5 g/m³~8.8 g/m³范围内,使受试设备按照4.2.7中规定的试验方向依次进行试验,每个方向试验时间至少为1 h;


c)第2阶段试验,将试验箱内温度调整到55℃或受试设备的最高工作温度,相对湿度≤30%,风速保持在2.4 n/s~8.9 m/s范围内,尘浓度控制在3.5 g/m³~8.8 g/m³范围内,使受试设备按照4.2.7中规定的试验方向依次进行试验,每个方向试验时间至少为1 h;必要时,应在第2阶段试验接近结束时给受试设备通电工作,应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规定受试设备的工作状态,并按照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对受试设备进行功能/性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


这项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评估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在砂尘环境下的性能和耐受性。这对于确保无人机在干燥和沙尘飞扬的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沙漠或沙尘暴频发的地区。


文章标签 :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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