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797-2022《锂金属蓄电池及电池组总规范》是一份关于锂金属蓄电池和电池组的标准文件。这份标准主要涉及了锂金属蓄电池和电池组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的内容包括术语定义、外观及尺寸要求、电性能、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而安全要求则规定了电池和电池组在正常使用、可预见的误操作和故障条件下的电安全和环境安全要求。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锂金属蓄电池及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电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环境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锂金属蓄电池和电池组(以下分别简称电池和电池组)。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容量试验、循环寿命试验、低气压试验、温度循环试验、热滥用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快速温变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电池热滥用试验箱、冲击试验台等。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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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验程序(部分):
低气压
将电池和电池组按照4.3.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样品放置于20°℃±5℃的真空箱中,抽真空将箱内压强降低至11.6 kPa(模拟海拔15240m),并保持6h。
具体试验方法可按照GB/T 2423.21中的相关条款。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热滥用
将电池按照4.3.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放入试验箱中。试验箱以(5±2)℃/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2℃后恒温,并持续30min。对于锂硫电池,热滥用高温采用100±2℃。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高温使用
电池组在高温条件下使用应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通过以下高温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合格:
将满电样品置于高温试验箱内,试验箱内温度设为制造商规定的电池组的充电上限温度和放电上限温度、电池的充电上限温度和放电上限温度及8O℃中的最大值。待样品表面温度稳定后,保持7h。
样品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切断电路,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b)未切断电路,在高温试验过程中按照4.3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注1:若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的时间大于7h,可将高温试验时间延长至本次充放电循环结束。
注2:锂硫电池组不进行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