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609-2016《信息技术 拍摄仪通用规范》是一份关于拍摄仪的技术规范标准文件。该标准规定了拍摄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拍摄仪,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照相机等。该标准规定了拍摄仪的术语和定义,包括拍摄仪、分辨率等术语的定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拍摄仪的分类,包括高分辨率型、普通分辨率型等类型。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拍摄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
本规范适用于拍摄仪的设计和制造(以下统称产品),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试验、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包装跌落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恒温恒湿试验箱、振动试验机、跌落试验机等。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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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验程序(部分):
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2008“试验Ad”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在温度达到规定值时,加电工作,持续时间2 h,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 h,然后进行最后检测。
贮存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 2423.1-2008“试验Ab”进行。受试样品应初始检测,严酷程度取表3规定的贮存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 h,恢复时间为2 h,然后进行最后检测。
为防止试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