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无人飞行器的淋雨试验参考《GA/T 1411.4-2017 》标准中试验“6.8.1”,试验要求按照《GJB 150.8A-2009》的试验程序I进行淋雨试验来实验。但试验只说明了1级和2级无人机的防雨等级试验,降雨强度2mm/min,人机在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能正常工作,没有给出具体试验过程,下面我们来为大家做警用无人机的具体淋雨试验步骤
警用无人飞行器淋雨试验: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警用无人飞行器淋雨试验系统
参考标准:
GA/T 1411.4-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4部分: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GJB 150.8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淋雨试验
试验步骤:
1)如水和试件间的温差小于 10℃,可加热试件使之高于雨水温度,或降低水温。每个暴露试验周期开始时使试件的温度稳定在高于水温 10℃±℃的温度上。试验开始前,将试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2)当试件在试验装置内并处在其正常工作状态时,按技术文件的规定调节降雨强度;
3)按技术文件规定的风速开始通风并保持至少30min ;
4)若试验期间要求进行检查,可在 30 min 淋雨的最后10min内进行;
5)转动试件,使其在试验周期内可能会暴露在吹雨中的任何其他表面,都能暴露在降雨和吹雨中;
6)重复 1)至 5)直到所有表面均已经受试验;
7)如有可能,在试验箱内进行试件外观质量检查;否则将试件从试验箱中取出进行外观检查。若水已深入试件内部,试件工作前必须做出判断。为防止安全事故,有必要排空试件内部的渗水,并测量排出的水量;
8)测量并记录试件防护区内发现的游离水。
9)如有要求,使试件工作,以判断是否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并记录结果。
以上就是警用无人飞行器淋雨试验,如有试验疑问,可以访咨询环仪仪器相关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