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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QB/T 2761-2006 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

文章出处 : 技术知识 文章编辑 : 环仪仪器 阅读量 : 发表时间 : 2025-06-14

QB/T 2761-2006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的测定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各种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包括空气净化器、空气清新剂、负离子发生器等。该标准通过测量室内空气中特定污染物的减少程度来评估室内空气净化产品的净化效果。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去除室内污染物质效果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室内空气被动式净化材料对污染物去除效率的测定。主动式净化器按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规定进行。
关于微生物污染的净化产品的测定,按照卫生部有关标准执行。


二、试验设备:
1.5m³空气试验舱(点击查看)

《QB/T 2761-2006 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标准(图1)


三、试验步骤(部分):

1. 将未经处理的基纸悬挂于空白试验舱A中,再将经过喷涂净化材料的基纸悬挂于试验舱B中;或将待测净化器样机放置于试验舱B中间部位。

2. 将装有配好的污染物释放源A1和B1的容器分别放置于空白试验舱A和样品试验舱B中,立即关闭舱门。

3. 开启空白试验舱A及样品试验舱B的风扇,搅拌Imin,使舱内空气与释放源释放的污染物混匀后,同时关闭风扇,对空白舱内进行空气采样,测定空白舱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值为初始浓度,记作C0。

4. 24h后对两舱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进行采样,分析测试,即为某一时间段内A、B舱的浓度值,记作Ca与Cb。


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净化效果测定的试验室条件、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以及测试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测试需要选择适当的污染物作为测试对象,包括烟雾、细菌、甲醛、苯等。测试时需要测量污染物的初始浓度和净化产品使用后的浓度,并计算净化效果指数。


需要注意的是,QB/T 2761-2006是一项技术标准,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试和评估。对于普通消费者和一般用户,建议选择符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标准的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并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享受其提供的净化效果。


文章标签 :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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