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在甲醛释放量测试过程中,需要进行平衡处理,整个测试周期高达到15~43天,测试时间成本很高,为了探讨样品平衡处理时间对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的影响,我们设计了以下试验研究。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甲醛释放量测试舱
试验样品:在市场上随机购买6类人造板产品若干张,包括:中纤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实木复合地板。
试验方法:
样品开取完毕后,不进行平衡处理,直接放入气候箱中,每间隔24 h进行甲醛释放量的测定。当最后4次测定的甲醛浓度的平均值与最大值或最小值之间的偏差值低于5%或低于0.005mg/m3,此时可定义为达到稳定状态。
甲醛定量方法: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参照GB/T 18204.2-2014进行。甲醛标准溶液配制按下表进行。将5mL吸收液装入气泡吸收管中,用恒流采样器以0.5L/min的流量采样,采样体积10L。
甲醛释放量的释放规律:
为保证试验结果 的有效覆盖性和代表性,本次分别对中纤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实木复合地板等6 种人造板进行,这6种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随时间变化趋势如图1~3所示。
试验结果评价:
在没有进行样品平衡处理的情况下,6种样品的甲醛释放量在48~120h(即2~5d)即可达到稳定释放状态。因此,根据样品的种类,可适当减少样品的平衡处理时间,这样既可以不影响检验结果,又可以降低检验成本,提高标准的检测效率和可执行性。
如有甲醛释放量的试验疑问,可以咨询环仪仪器相关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