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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 15972.51-2008 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51部分: 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 干热

文章出处 : 相关标准 文章编辑 : 环仪仪器 阅读量 : 发表时间 : 2025-02-10

GB/T 15972.51-2008 是中国国家标准,标题为《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51部分: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 干热》(Fibre optic test procedures - Part 51: Measurement method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 Dry heat)。

该标准规定了在干热环境条件下测试光纤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干热试验是一种用来模拟高温低湿环境对光纤等光通信设备的影响的测试方法,帮助评估设备在这种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一、范围:
GB/T 15972的本部分规定了评估光纤在给定环境中干热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确定A1类多模光纤和B类单模光纤在实际应用,贮存和(或)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高温(干热)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能。

注:该试验对其他类型光纤的适用性在研究中。


二、试验项目:
高温试验。


三、试验设备:
高低温试验箱。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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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972.51-2008 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51部分: 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 干热》标准(图1)


五、试验程序(部分):

试验过程应遵循GB/T2423.2-2001中试验B,试验温度和试样放置时间见表1。试验过程中对湿度不进行控制,但建议在试验开始时,35℃下的湿度应不高于50% RH。

《GB/T 15972.51-2008 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第51部分: 环境性能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 干热》标准(图2)
在进行基准测量前应使试验箱和试样稳定在GB/T 15972.10-2008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按照规定的严酷度调整试验箱的温度和湿度。在最长5 min时间内,平均升温速度应不超过1℃/min。使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并在规定期间内维持该温度和湿度不变。


试验完成后,让试样继续保留在试验箱内,直到试验箱温度降到标准大气条件。在最长5 min时间内,平均降温速度应不超过1℃/min。详细规范可要求在条件调节期间进行测量,如有此要求,详细规范应规定什么时候,进行哪些方面的测量,在做这些测量时不得将样品移出试验箱。


恢复

如果没有特殊要求,样品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2 h以上,但不得超过48 h。详细规范可要求在恢复阶段进行测量。如有此要求,详细规范应规定什么时候,进行哪些方面的测量。


通过遵循 GB/T 15972.51-2008 标准中规定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可以对光纤等光通信设备在干热环境下的性能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在这种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这有助于光通信系统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性。


文章标签 :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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