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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T 6102.1-2006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

文章出处 : 相关标准 文章编辑 : 环仪仪器 阅读量 : 发表时间 : 2024-12-19

《GB/T 6102.1-2006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是中国国家标准,用于测试原棉的回潮率,采用的是烘箱法。
在测试过程中,将样品放置在烘箱中,并进行称重,以计算样品的回潮率。该标准适用于籽棉经锯齿轧棉机或皮辊轧棉机加工后所得的原棉。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箱内热称法测定原棉回潮率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籽棉经锯齿轧棉机或皮棍轧棉机加工后所得的原棉。


二、试验项目:
原棉回潮率试验。


三、试验设备:
高温烘箱。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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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102.1-2006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标准(图1)


五、试验程序(部分):

1.称取:
烘前质量从样品容器中快速取出样品,剥去样品表面棉层,取出中间部分,用天平称取50 g试验试样,精确至0.01 g,每称取一个试验试样不应超过1 min。自取样至称样,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4 h。


2.撕样:

称好的试验试样在烘验前应加以撕松。撕样时下面放一光面纸,撕落的杂物和短纤维应全部放回试验试样中,撕样时发现的棉籽,油棉和特殊杂物等,应拣出并以相同质量的棉样替换。经撕松的试验试样放入烘篮内并充满其容积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3.烘验及确定烘干质量:

开启烘箱电源,待箱内温度升至105℃±3℃时,将装有试验试样的烘篮放入烘箱内,关闭箱门,待箱内温度回升至105℃±3℃时,记录时间。不同型号烘箱的预烘时间不同,达到预烘时间后,关闭转篮和风扇电源,记录时间,进行第一次箱内称量,做好记录。称毕,开启转篮和风扇电源,续烘15 min后,再按上述方法进行第二次称量,直至前后两次质量差值不超过后一次质量的0.05%时,则后一次质量视为烘干质量。每次称完8个试验试样不应超过5 min。


原棉的回潮率是指原棉中的含水量,它对于纺织品生产非常重要,因为含水量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纤维的性能和处理工艺。这种测试方法通过使用烘箱来测定原棉中的水分含量,以确保原棉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文章标签 :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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