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374-2016 紫外光固化涂料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是中国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紫外光固化涂料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该标准采用烘箱法来测定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挥发物含量。具体步骤包括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在一定温度下恒温一段时间,然后通过称重法测定挥发物含量。该标准还规定了实验温度、恒温时间等具体操作细节,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紫外光固化油墨、胶黏剂、电子束固化涂料、油墨、胶黏剂也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
二、试验项目: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三、试验设备:
烘箱。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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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验程序(部分):
1.进行三次平行测定。
2.除油和清洗皿。为了提高测量精度,将皿于(110±2)℃烘箱中烘30 min,并放置在干燥器中 30 min。
3.称量洁净干燥的皿的质量(m0),称取(0.2±0.1)g 待测试样至皿中,称量精确至0.1 mg(此时,m1为m0与试样质量之和),如使用不同直径的皿,按式(1)计算称样量(m)。对高黏度试样(按GB/T6753.4-1998的规定中6号的流出杯测得的流出时间t≥74 s),用一个已经称重的金属丝(如未涂漆的弯曲回形针)将试样铺平(此时, m0为金属丝与皿的质量之和),如有必要,可另加(3±1)mI.丙酮。对易挥发的试样,建议将充分混合的试样放入一个带塞的瓶中或放入可称重的吸管或l ml 的不带针头的注射器中,用减量法称取(0.5±0.1)g待测试样(精确至0.1 mg)至皿中(此时,m1为m0与试样质量之和),并在皿底铺平。
4.称量完毕立即将试样放置在烘箱中,于(50±2)℃烘30 min。
5.从烘箱中将试样取出后,按待测试样规定的固化要求,立即进行紫外光固化。紫外光固化后在室温下放置15 min,称量固化后的试样和皿的质量(m2)(精确至0.1 mg)。
6.称量后将试样于(110±2)℃中烘60 min。将烘好后的试样放置在干燥器中冷却30 min至室温并称量试样剩余物和皿的质量(m3)(精确至0.1 mg)。
通过遵循GB/T 33374-2016标准,可以对紫外光固化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进行准确的测定。这有助于涂料行业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