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法以18mm厚刨花板为研究对象,采用1m3VOC释放舱,利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不同饰面刨花板在一个周期 28 天内释放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及各组分 VOCs 质量浓度,下面为主要试验过程。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1立方米VOC释放舱
试验材料:单面面积为1000 mm*500 mm 的刨花板试样
试验标准: GB/T 29899-2013《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小型释放舱法》
试验过程:
设置1立方米VOC释放舱的参数,使用恒流气体采样器和Tenax-Ta 吸附管分别在第 1 天、第 3 天、第 7 天、第 14 天、第 21 天以及第 28 天抽样2 L,利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采集的气体进行分析。
饰面刨花板 TVOC 释放速率:
根据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的定义,即利用 Tenax-GC 或者 Tenax-TA 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 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体称为 TVOC。 本研究中的 TVOC 质量为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质量的总和。
为了研究饰面处理对刨花板 TVOC 释放的影响,利用内标曲线计算 28 天内不同饰面刨花板在相同环境下的箱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质量浓度变化趋势。箱体内 VOCs 质量浓度与板材单位面积释放量关系如下:
SER = Cq
式中:
SER 为板材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释放 VOCs质量,即释放速率,单位为 ug/(㎡▪h);
C 为箱体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浓度,单位为 ug / m³;
q 为单位面积单位时间换气量,单位为 m³/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