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释放采样舱主要用于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家具以及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采样。该产品可在4个小时内检测出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具有检测精度高、速度快,抗干扰性强等特点。目前该项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人造板研究院所、质量监督检验部门、人造板生产企业等相关部门对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的测试。
技术参数:
采样舱的运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温度应为(23±0.5)℃;
2.相对湿度应为(50±3)%;
3.空气交换率应为(1±0.05)次/h;
4.被测样品表面附近空气流速应为0.1m/s~0.3m/s;
5.人造木板及其制品、黏合木结构材料、壁布、帷幕、软包样品的表面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应为1:1,地毯、地毯衬垫样品的面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应为0.4:1;
6.材料样品甲醛、VOC释放量测定前,环境测试舱内洁净空气中甲醛浓度不应大于0.006mg/m³、VOC浓度不应大于0.01mg/m³。
试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将被测样品放置在气候舱中心,关闭舱门。定义此时间点为初始时间“±0”;
保持气候舱的运行状态,使舱内气流循环过被测样品的所有表面;
注1:如放入样品前试验舱内气体本底浓度高于要求指标,需重新进行换气处理,直到浓度范围下降到指标范围内。
注2:气体收集时气候舱应保持正常气压,通过收集装置的气体体积小于同期进入气候舱内气体体积的80%。样品放入气候舱内(20±0.5)h后,按GB/T 31106中的规定进行空气采样,1h内完成。
如有甲醛释放采样舱的选型疑问,可以咨询环仪仪器相关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