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现有标准18个,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一- GB 7000.1- -2002灯具一 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7000. 2- 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 3-1996庭 园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4-1996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 - GB 7000.5- -1996道 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一GB7000.6--199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
GB 7000. 7-1997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一-GB 7000. 8-1997游 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一GB 7000.9- -1998灯串安 全要求
- GB 7000. 10- -1999固定式通 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1--1999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 -GB 7000. 12- -1999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一GB 7000. 13- -1999
手提灯安全要求
- -一GB 7000. 14- -2000 通 风武灯具安全要求
- GB 7000. 15- -2000舞台灯光 、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6--2000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一GB 7000. 18--2003钨丝 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598-2-24:1997《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 24章:限制表面温度灯
具》。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本部分与IEC 60598-2-24:1997完全等同。
1范围
本部分GB 7000.17-2003规定了需要限制外表面温度灯具的要求,灯具的使用场所没有爆炸的危险性,但灯具上有可燃性粉尘堆积的危险性。灯具使用光源的电压不超过1000v。
本部分的内容不涉及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下使用的灯具。
可能被可燃性粉尘覆盖的灯具的特殊温度限值适用于诸如处理或储藏纺织材料的场所,以及诸如
颜料粉、木屑、谷物碎末、面粉和纺织碎屑等可能大量堆积的地方,但这些地方不存在爍炸的危险性。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35- 1998 电 工术语燦 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neq IEC 60050(426);1990)
GB7000. 1灯具一 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 1- -2002, IEC 60598 1: 1999, Luminaire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DT)
ISO 4225:1994空气质量 一般特性 词汇
2 -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第0章的规定。GB7000.1各个相应章节中规定试验应按本部分列出的顺序
进行。
/uploads/files/GB%207000_17-2003.pdf,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